浙江嵊州一男子酒驾被拘留期间死亡,上级督察部门介入

浙江嵊州一男子酒驾被拘留期间死亡,上级督察部门介入

hyde321 2025-08-21 中式家装 3 次浏览 0个评论

8月20日,浙江省嵊州市的刘女士向澎湃新闻反映,6月18日,其叔叔刘某火在嵊州市拘留所拘押期间死亡。

21日,澎湃新闻从嵊州市公安局了解到,目前上级督察部门已经介入,跟当事人也正在妥善对接中。

据绍兴文理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刘某火因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被嵊州市公安局作出行政拘留处罚。6月18日晚突发不适,送嵊州市中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宣告死亡。

1970年6月出生的刘某火未婚无子女,现阶段与一名女友同居;其事后事宜由侄女刘女士处理。澎湃新闻从刘女士处获悉,嵊州市公安局向家属通报称刘某火系“心脏猝死”。刘女士提供的尸检报告复印件显示,结论为“心源性猝死”。

司法鉴定意见书

根据家属提供的6月17日嵊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出具的门诊病历记载,主诉:睡眠差,手抖等3天;现病史:患者于3天前因为酒驾目前在拘留所,睡眠差,入睡困难,走来走去,手抖、嘴巴抖,有时候有胡言乱语,认为妻子(编者注:实为其女友)跟哥哥在他身边。有拘留所民警送患者来院门诊。既往史:不详。

门诊病历

体格检查显示:嘴巴抖动明显,存在幻听,称耳边听到翁翁声音,有幻视,认为可以看见妻子(编者注:实为其女友)及哥哥,睡眠差,入睡困难,行为异常等。刘某火被诊断为“酒精所致的残留性和迟发性精神病性障碍”。

据此,刘女士根据《拘留所条例》第十九条质疑称,根据条例规定,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等情形,应当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但家属并未收到相关通知。

家属查看监控记录施救过程

澎湃新闻从相关渠道了解到,6月3日13时左右,刘某火因酒驾被交警查获。6月5日,其血样被送往绍兴文理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检测,6月11日鉴定书出具。6月13日在完成体检后,公安机关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3天的处罚,当晚返回同居女友家中。6月14日,刘某火被正式开始执行拘留。6月17日刘某火出现手抖、自言自语等症状,拘留所医生建议前往嵊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检查。当日下午,经医院检查后,医生为其开具两盒药物,随后其被送回拘留所,继续执行拘留。

事发后,在家属的要求下,警方与刘女士等人共同观看了监控视频,刘女士用笔记载:6月18日4时46分,刘某火在监室倒地;47分,倒地抽搐;50分,呼叫同监室人员查看;4时56分56秒,监室医生进入;4时58分28秒,民警将其抬走;4时59分,医务人员开始实施心肺复苏。

刘女士向澎湃新闻表示,在律师介入后,家属在嵊州市中医院复印了部分病历资料及尸检报告;但至今未取得拘留通知书,导致其程序无法进一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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