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10起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涉及固废危废污染、自然保护区保护等问题

最高检发布10起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涉及固废危废污染、自然保护区保护等问题

hyde321 2025-06-05 装修图样 5 次浏览 0个评论

记者 辛圆

6月5日是第54个世界环境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当天发布了一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起诉典型案例。

本批发布的案例均为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案件,包括贵州省仁怀市检察院诉仁怀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公益诉讼案等10件,其中6件行政公益诉讼,4件民事公益诉讼,涉及水污染、固废危废污染、土壤污染防治,以及农用地、矿产、湿地生态、自然保护区、海洋资源保护等。

最高检指出,此次发布的案例聚焦服务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强化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突出“诉”的刚性监督作用,以可诉性引领精准性规范性。

长三角地区经济发达,但近年来跨区域非法倾倒固废危废问题较频发,严重威胁长三角生态环境安全,最高检披露的其中一个案例就涉及到固废危废问题。

2021年至2023年2月,上海某薄膜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11150个危废铁桶(共计200.442吨)交由杨某某处置,后杨某某将其中24.179吨危废铁桶转运出售至浙江省平湖市新仓镇闫某某处。2022年3月至2023年2月,闫某某在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情况下,于平湖市新仓镇某农宅内将从杨某某和他人处收购的危废铁桶进行劈割、轧平加工成铁板待出售,对周边土壤和地表水造成污染。

最高检发布10起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涉及固废危废污染、自然保护区保护等问题

浙江嘉兴检察机关针对长三角跨区域倾倒危险废物违法行为,依托办案协作机制,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在调查取证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通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全链条、全方位追究危废产生者、转移者、处置者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形成区域协同发展保护合力。

最高检强调,跨行政区划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因链条长、人员多、行为地广等因素,具有很强隐蔽性,严重威胁生态环境安全。检察机关依托跨域协作机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固定损害证据并委托鉴定评估。有证据证明违法行为人产生危险废物并实施了污染物非法处置行为,但不提供处置污染物情况等环境信息,导致无法查明污染物去向的,依法推定存在环境污染事实,并依法追究危废产生者、转移者、处置者连带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除了突出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最高检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还突出生态系统整体性保护,推动生态环境长效治理。

2024年1月至12月,陕西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为谋取不当利益,通过微信公众号等社交媒体发布活动信息,招揽、组织人员进入上述区域,非法开展穿越、登山活动,破坏秦岭生态环境。

2024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非法穿越“鳌太线”案件线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按照上级要求,通过互联网检索发现本案线索,于11月26日立案。

最高检强调,秦岭核心保护区涵盖了秦岭最精华的自然遗产,生态系统复杂且脆弱,生态保护极端重要。针对户外公司组织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的行为,适用诉前禁止令保全措施,对违反禁止令的,予以罚款惩戒;发挥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作用,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切实维护秦岭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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